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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提前还款规则说明(2024年9月1日起)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尊敬的客户: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我行将于2024年91日起,对信用卡大额分期付款业务的提前结清及提前还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办理渠道

      若想提前结清大额分期(包括家装分期、大额商品消费分期、汽车分期等)交易,持卡人可向大额分期业务办理网点申请提前结清,我行将及时为您处理大额分期业务的提前结清申请。

      2、办理规则

      持卡人的提前结清申请批准后,剩余的未偿还本金将一次性计入下一期账单,对于分期利息一次性收取的,需在申请提前结清时一次性支付剩余本金及提前还款违约金,同时本行免除提前结清款项在剩余期数内的分期利息。提前还款违约金收取标准如下:

  1. 分期还款期限12期的不收取违约金;
  2. 分期还款期限24期和36期的按提前还款金额的2%收取;
  3. 分期还款期限48期和60期的按提前还款金额的3%收取。

      如未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具体标准的,按照以上标准执行,我行收取的提前还款违约金不高于原分期交易全部剩余利息。“提前还款金额”是指尚未入账的分期本金之和。

      以上调整适用于2024年91日起申请我行的大额分期业务,202491日前已申请的但未结清的大额分期交易不受影响。如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510-87366888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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