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服务标准
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深化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质量,根据人民银行关于账户管理“两不减、两加强”的基本原则,我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服务标准如下:
一、企业开户服务流程
1. 开户预约。客户在手机银行端进行开户预约申请。
2. 账户预审。账户管理中心审核员收到预约申请后,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3. 网点受理。预审通过后,开户任务推送至预约网点,网点分配尽职调查任务。
4. 尽职调查。银行2名尽职调查人员实地查访,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客户面签所需资料,并将影像、视频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并提交至账户管理中心。
5. 账户审核。账户管理中心审核员对各项资料审查无误后,办理核心开户。开户成功后,及时联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完成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6. 资料传递。账户开立成功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将通过我行内部流程传递到网点交付企业,账户开立之日起即可使用。
二、开设企业账户办理时限标准
您通过线上进行企业开户预约申请,初审通过后,我行尽职调查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沟通后续流程并开展尽职调查。在开户资料齐全、尽职调查无异常情形下,企业类账户将在您预约时选择的正式开户日期当天结束前完成开立及启用(特殊情况除外)。
三、开设企业账户资费标准
我行暂不收取账户管理费及维护费,自2021年9月30日起,我行已取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手续费,除此以外,新开立的政府及公益类结算账户、验资账户及其他特殊原因申请开立的账户免收开户手续费;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新设企业免收开户手续费;新开立的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含)的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免收开户手续费;其他类型的企业、非企业在开户时一次性收取开户手续费100元/户。
四、开户业务风险提示
如我行在尽职调查环节发现单位存在异常行为,我行有权拒绝开户。银行账户仅限存款人使用,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如发现存在以上违法行为,我行将对银行账户采取控制措施,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1、如需帮助,请咨询网点工作人员。
2、总行咨询电话:0510-87339701(工作日)0510-87221199(工作日)
3、人民银行投诉监督电话:0510-8222165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小微企业划型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