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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发放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各位市民:
        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简称“社保卡”,它具有业务经办、信息记录、信息查询等功能,我市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卡的全部功能。社会保障卡发行后将首先取代现行的社会保险卡(简称医保卡),应用于医保业务中,以后逐步拓展到其他社保业务领域。目前全市正在进行社保卡的发放工作,现就卡发放和使用中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的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仅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就近的农商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医保功能市人社局将于2016年1月1日统一激活,原市卫生局制发的城乡居民医保卡(简称农保卡)同时停止使用。特别提醒:新农合参保人员2016年1月1日后尚未领到社保卡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园区)人社所办理申领手续,若急需用卡就诊的,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地址:宜城街道人民北路62号一楼)办理临时医保卡。
        二、参加机关事业和企业社会保险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正在分批发放过程中,发卡同时市人社局将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社保卡医保和金融功能的激活。如果在2016年5月以后还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所在镇(街道、园区)人社所查询原因或办理申领手续,领到社保卡后未在现场激活的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分别到就近的镇(街道、园区)人社所激活医保功能和宜兴农商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特别提醒:机关企事业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新社保卡未领取或领卡后未激活前,原医疗保险卡仍可以继续正常使用,请各位参保人员不必担心。
        请各位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咨询电话:12333。
        特此公告。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