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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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提货担保是指在货物先于信用证项下提单或其他物权凭证到达的情况下,我行根据开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出具书面担保用于提货,申请人承诺日后补齐正本提单后退回有关担保书,并保证承担船公司所收一切费用和赔偿由此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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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用。利用银行信用先行提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减少资金占压;
(2)抢占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利用有利行情夺得市场先机;
(3)节约财务费用。帮助进口商及时提货,避免滞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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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流程
(1)货物早于信用证或托收单据(含正本提单)到达,进口商向我行提交提货担保申请书;
(2)我行经审核后为进口商出具提货担保;
(3)进口商凭我行出具的提货担保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办理提货;
(4)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到达后,进口商向我行办理付款赎单,然后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换取先前出具的提货担保并交还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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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适用条件
(1)办理提货担保的基本前提是:a.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b.运输方式为海运;c.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海运提单;
(2)应向开证行申请办理提货担保;
(3)您需在我行核定有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4)您需向我行承诺,当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点,均不提出拒付货款或拒绝承兑;
(5)正本提单到达后,您应及时从船公司处用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并交还出具该提货担保的银行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