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托收指收款人将金融票据、商业单据提交至我行,委托我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我行可以为您办理出口跟单托收、光票托收、进口代收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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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1)产品特点
a.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企业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b.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c.风险较小。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2)
产品流程
a.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交单委托书、跟单托收的全套单据提交我行办理托收。
b.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进行索汇。
c.国外代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进口商。
d.进口商到期通过代收行向我行付款,我行向出口商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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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我行受客户委托办理的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业务。
(1) 产品特点
a.费用低廉。光票托收的银行费用相对较低。
b.安全稳妥。与直接向付款人邮寄收款存在较大风险,通过银行间的国际网络收款可以避免这些风险,是较安全的收款方式。
c.服务便捷。如我行与付款行/代收行签有“立即贷记”协议,则可大大缩短收款时间。
(2)
产品流程
a.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我行。
b.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
c.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
d.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我行,我行向收款人解付。
(3)
产品适用
a.贸易、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
b.在国内不能兑换的外币现钞(含残币)。
c.外汇支票、本票,国外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
d.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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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代收
我行接受国外代理行委托,按照代理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
(1) 产品特点
a.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b.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c.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d.改善现金流——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2) 产品流程
a.国外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所在我行办理托收。
b.出口商所在银行将托收单据寄至我行,我行按照指示通知进口商付款(D/P)或承兑(D/A)。
c.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我行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d.D/A项下承兑到期后,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