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7日
业务简介
◆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
◆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服务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不间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办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己与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按时足额连续不间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商品住房;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需由售房单位提供保证并办理抵押备案。
申办流程
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本行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借款合同签订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款收回
产品优势
◆手续简单:客户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至我行办结贷款。
◆利率优惠: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优惠浮动利率。
◆办贷快捷:申请至办结贷款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