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2日
业务简介
本行向我市辖区内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各类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如房屋装修、购置大宗家用电器、其他家庭消费、婚丧嫁娶等)
服务对象
个人消费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自然人,包括新市民(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本市常住,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
申报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加授信期限小于或等于65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没有违法行为;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用信审批、贷款的发放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