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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性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业务简介
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服务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小型私营企业主(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申办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对借款人有依附的经营实体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无经营实体的,在提供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证明材料后(如,订单合同、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也可作为个人经营贷款申请人;
3、借款人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经营项目符合有关产业和环保政策的规定;
4、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行为和不良嗜好;在其经营领域有一年以上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从业记录;
5、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在本行开立企业或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所属经营实体在本行没有贷款;
7、能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申报流程
借款人向经办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贷款→经办行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借款合同签订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款收回
产品优势
◆对象广泛: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小型私营企业主(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和私营企业的承包人或承租人等。
◆额度较高:单户最高额度500万元。
◆方式灵活:可选择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使用方便:可一次核定额度,授信期限内多次循环使用。